蓮華生大師以多種不同的身相、莊嚴,持守聲聞至密乘之誓言及戒律,傳下了九乘次第之漸道教法,展現了見地須由上趨下,而行持必須由下趨上,即「見行合一」之教授。蓮師具足了正遍知之證量,具有無上菩提心,故珍愛一切有情更甚於自己。
此蓮師對於行持之教授,由移喜措嘉佛母所結集。
蓮師曰:「不論修習外乘或內乘的教法,都必須先皈依三寶,依所修習之(外、內乘)戒律為基礎,向何方而行,便皈依該方之佛菩薩。」
對三寶必須具有清淨的信心,以此信心為業緣,在來世仍能成為佛弟子,是故,祈請及供養三寶,是非常重要的。
蓮師曰:「修十善業道,深信行為舉止之取捨,會引生善惡之果報,若有如此之信心,則一切所行將會具有很大的力量。」
業力不爽故,必須棄捨一切惡行,對治煩惱,並盡力積集福德資糧。
不修善積福者很難具有高尚潔淨的心地,而積累福德資糧者則能具有高尚的情操;如果自相續中具有高尚之情操,則將會盡力行善去惡;所以,以身、語、意等種種方便來精進修福是非常重要的。
蓮師曰:「修法前,生起「為利眾生願成佛」之無上菩提心,是修行之要訣;發菩提心時要生起一種覺受,就是將一切眾生平等地視為自已的母親一般,以此菩提心而行饒益眾生之事業。」
一切有情,無一未曾為我父母,當盡力饒益一切眾生,以報答其恩德。 當對一切有情,生起並增長慈悲心,不斷薰習菩提心:一切行持都以利他為原則,重視一切眾生更甚於自己。
簡言之,修外乘、內乘,生起次第或圓滿次第前,先生起殊勝之菩提心,這是修持之要點。增長菩提心乃為一切修持之根本。
蓮師曰:「想要證得正遍知佛陀的果位,應當了知所有的執著,包括外境及自我,都不具自性。」
所有的行持,不論具何功德,應當了知一切皆是如夢如幻。
故應依循我的口傳教授,不執著於六度或大悲心,而將一切境界觀為空性。由觀空性之力量,可證得六波羅密多,並可增長大智慧,但仍需了知這一切也是如幻化一般。
修空性定之時,必須確定這能夠助長善行,並能對治煩惱。
於所作善根,應以菩提心攝受,且不離六波羅密多。
所有的行為,都應以增善去惡為動機。
身所作為,令之具善;口所言語,令之具善;意所思念,令之具善。簡言之,身語意都完全投入於善業,無論多麼微細之惡業,都應該避免。
如果不以「正念」之盔甲來保護自心,則如利刃之煩惱,將切斷你上進解脫之血脈;所以,日常生活中無論行住坐臥,都應以「正念」之盔甲來護衛自己之身心。
蓮師曰:「首先,必須深信因果。」
常思考死亡決定會來臨,此生非常短暫,切莫只是積聚名利。
常思考來生不久之後將到來,當為來生之利樂而積聚福德資糧。切莫落入下墮之歧途。
於任何事,不要認為自已都已精通,若存有自以為博學、偉大、高尚之我見,則無法產生任何功德,所以,斷除此種執著,修持教法,不要浪費任何時光。對治惡業,不要存有極微細之煩惱惡業,應當把它當成如須彌山大的苦痛而摒棄。
懷著疑惑之心來修行,則難以有成就,所以任何極微細之疑惑,都應該去除。如果未捨棄我執,即使極微細之惡業,仍然會產生惡果。是故應當遮止惡業。
蓮師曰:「既然已接受大小乘之戒律誓言,縱使生命遭受威脅,也不能捨棄。若有損毀,立即懺悔。懺悔清淨後再重受戒律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」
有人因戒律毀損,便意志消沉,行為更加墮落,這就像有人誤墮泥垢中,只要立即清洗塗香,便得清淨,所以應當淨化愚昧墮落之行為,切勿更加墮落。不可和破損戒律或誓言的人相處,縱使只有片刻之時間;戒律誓言如同白色衣袍,如果在處在不淨之地,則白袍也會被染污;如此即使自己的戒律及誓言是清淨的,也會被破戒者所染污。當然,如果自身戒律並不清淨,更須要小心改過。
任何情況,切勿自以為是。
蓮師曰:「所有作為,都應該與法相應,不離開福德及智慧之範疇。」
除了正遍知之佛陀果位,以及利樂一切有情之外,應當無欲無求。
不要執著於任何事物,執著本身即是繫縛之根。
勿批評其他教法,亦勿輕蔑他人,一切教法在究竟上是無分別的,如鹽的鹹味是一樣的。
勿批評教派、法乘之高低,所有的教法都是前後相連,如旅途之道路、階梯之台階。
若不具神通則無知人之明,所以不要批評他人。
總之,一切有情,自性為自身圓滿佛陀,皆具足佛性,故不要批評他人。
莫檢討他人之不善,當檢討如何改善自己。
莫檢討他人之不足,當檢討自己之不足。
最大的惡見,為執著宗教偏見,不瞭解他人而胡亂批評,如此的偏見應該如毒藥般捨棄。